“江苏技能大奖”获批 周期2年表彰名额20名

06.01.2016  16:51

  交汇点讯 今日,交汇点记者从江苏省人社厅获悉,经江苏省委、省政府同意并报中央批准,江苏省原有的高技能人才表彰项目“省有突出贡献技师、高级技师”正式变更为“江苏技能大奖”。主办单位由江苏省人社厅调整为江苏省政府,周期由3年调整为2年,表彰名额为20名。表彰对象从江苏境内各类企业生产一线的技能劳动者中产生,符合条件的技师和高级技师均可申请参加评选。

  据了解,高级技师都是技能高超的顶级技术人员、金蓝领技能人员,是各行业的能工巧匠,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在本工种难度较大的工艺加工、复杂设备、调整维修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并能根据所在单位担任传授技艺的角色,培训技术工种的熟练工人。在国家职业资格相关规定中,高级技师是高级技能工程师简称,是国家职业资格中的最高等级,是在高级技术工人中设置的高级技术职务。

  早在2006年,江苏省委组织部、省劳动保障厅等10部门就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职高级技工享受大专待遇,在聘的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应与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在聘的技师、高级技师,参加境外培训、休假、疗养等,应与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

  交汇点记者 仲永

编辑: 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