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通过中央编办评估验收

24.02.2018  07:32

  新华报业网讯 我省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达到预期效果,日前顺利通过中央编办评估验收,标志着此项改革试点取得重要成果。

  作为中央确定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的4个试点省份之一,我省在省一级,常州全市,无锡、南通、盐城等3市及江阴、宜兴、启东、如皋、东台、滨海等6县(市)开展试点。无论是职能划转还是机构编制精简,我省改革力度非常之大,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再添新动力。

  行政职能应回尽回

  长期以来,交通运输系统由事业单位履行部分行政职能,随着此次改革到位,这一管理模式正彻底改变。省交通厅所属8家事业单位的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职能已划入省交通厅;整合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组建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整合公路局、港口局、航道局的公益服务职能,组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使事业单位更加聚焦公共服务短板、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是一次“刀刃向内”的改革,我省坚持应改尽改,将试点地区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均列入改革试点范围。“在全面清理职能的基础上,通过单独设置、整体并入、部分归并、系统整合4个路径,实现行政职能由行政机构承担、执法职能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公益服务职能由事业单位承担、市场经营业务由企业承担。”省编办主任俞军介绍,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我省坚持“四个结合”,即与行政机构大部门制改革相结合、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结合、与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相结合。

  行政职能回归行政机构,破解了政府职能“体外循环”的问题,消除了“放管服”改革的“盲区”和“死角”。目前,省金融办、省文物局等涉改单位行使的融资性再担保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审批等17项行政许可事项取消或委托下放至设区市,省测绘局取消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人测绘工程项目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3项中介服务事项,减少了事业单位对市场的干扰,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严把机构编制总量关

  改革中,我省严把机构编制总量关,把精简摆在突出位置,在“”字上做文章,在盘活上下功夫。

  此项改革涉及全省295家事业单位,改革后,同级别行政机构和事业机构增减相抵,达到机构编制只减不增的目标。其中,省一级共44家单位进行改革,副厅级机构净减少3个,正处级机构净减少10个;市一级4个市共78个单位进行改革,净减少机构45个;县一级12个县(市、区)共173个单位进行改革,净减少机构85个。

  通过对涉改单位主管部门现有空编和2020年前退休人员情况全面摸底,逐家核实到具体人头,将腾出来的行政编制优先用于安置涉改人员。为支持地方改革试点,置换核增的行政编制向基层倾斜,将省级置换核增的行政编制调剂94名给12个试点县(市、区)使用。

  常州坚持全市“一盘棋”,市本级与6个辖市(区)同步推进改革,在常州高新区和武进区推进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改革试点,在常州经开区和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分别推进大部门制、大处室试点。通过统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行业体制改革,市级共整合减少执法机构18支、撤并减少事业机构77家。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协调资源,将市本级和武进区置换核增的行政编制调剂一部分给其他辖市(区),有效解决部分辖市(区)行政编制基数少、职责任务日益增加的现实矛盾,缓解基层工作压力。

  防范风险蹄疾步稳

  职能划转、人员安置、工作衔接,直接关系到改革的顺利推进。改革启动之初,我省就深入细致排查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坚持以人为本原则,逐条研判分析,制定对策措施。

  “仅在省级层面,我们就书面征求24个涉改部门对改革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及防范措施的意见建议。”省编办副主任张学才说,既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又结合江苏实际,因时因地制定措施。

  比如,在机构设置上,将省文物局并入省文化厅、在省文化厅挂省文物局牌子,这种撤并既符合改革要求,又有利于统筹加强省文物管理的行政职能,而不是取消削弱相关工作。在内设机构方面,明确省文物局1个综合性处室与省文化厅整合,保留3个业务处室不变。

  再比如,省农业资源开发局、省无线电管理局职能整体划入省农委、省经信委后,牌子不保留可能导致职责履行和工作衔接受影响。对此,在省农委挂省农业资源开发局牌子,在省经信委挂省无线电管理局牌子。

  得益于改革方案完善、实施过程规范,试点单位职能顺利划转到位、人员过渡安置平稳有序。下一步,各部门将做好人员和业务工作对接。在交通、农业等重点行业系统性改革积累经验的基础上,我省将在中央编办指导下,适时全面推开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记者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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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