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批准黄莉新同志任江苏省南京市委书记

26.01.2015  09:42

  1月25日,中共南京市委召开全市负责干部大会,宣布中央、省委有关人事调整的决定。中央批准,黄莉新同志任江苏省南京市委书记。经省委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黄莉新同志任南京市委委员、常委、书记。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王炯代表省委讲话。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莉新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缪瑞林主持会议。

  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王奇宣读了中央和省委关于黄莉新同志任职的通知。

  王炯说,这次南京市委书记的配备,是中央从省、南京市领导班子建设全局和南京市发展稳定的需要出发,通盘考虑、慎重研究作出的决定,充分体现了中央对江苏省、南京市领导班子建设的关心和重视。省委完全拥护中央的决定。

  受省委和罗志军书记委托,王炯作了讲话。他说,近年来,南京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大局,积极应对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变化,特别是经济下行带来的严峻挑战,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重生态、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持续提升,城乡面貌明显变化,中心城市功能进一步彰显。青奥会取得圆满成功,赢得国内外一致好评;为公祭活动的顺利举行提供了有力保障,得到各方面认可。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团结一致,扎实奋斗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各方面共同努力,以及老同志支持帮助的结果,是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辛勤工作的结果。省委对南京发展取得的成绩是满意的,对南京市领导班子和各级干部的努力是肯定的。

  王炯介绍了黄莉新同志的情况。他说,黄莉新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长期担任省级领导职务,积累了丰富的领导经验,熟悉经济和三农工作,思路清晰、视野开阔,有较强的统筹全局和组织协调能力。省委认为,中央决定黄莉新同志担任南京市委书记是完全合适的。省委相信,黄莉新同志到新的岗位后,一定能不负重托,团结带领市委一班人,开拓进取,履职尽责,共同把南京的科学发展推上新的台阶。

  王炯强调,南京市委主要领导的调整是全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南京的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定和省委要求上来,以实际行动全力支持市委工作,支持黄莉新同志工作,确保市委主要领导的顺利交接和工作的平稳过渡,齐心协力把南京各方面工作做好。南京作为省会城市,在全省发展大局中处于特别重要的地位,肩负特别重要的责任。当前,一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一步一个脚印把总书记勾画的美好蓝图变成现实;二要切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个人的问题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区分开来,同南京这些年取得的成绩区分开来;三要全面推动南京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四要努力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同心同德,扎实奋斗,把南京建设得更加美好。

  黄莉新在讲话中说,中央和省委决定由我担任南京市委书记,是组织上对我的信任,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南京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经济基础扎实,科教实力雄厚,文化传承悠久,在国内外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影响。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南京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各项改革全面深化,城市功能品质持续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城市影响力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到南京工作,我深感荣幸,也倍感责任重大,唯有夙夜在公、尽心竭力,才能不辱使命,不负重托。我一定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虚心向同志们学习,虚心向全市人民学习,紧紧依靠市委一班人的智慧力量,紧紧依靠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各套班子的密切配合,紧紧依靠老领导老同志的关心支持,紧紧依靠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奋力拼搏,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励精图治,奋发进取,把南京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更有成效,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南京”做出更大贡献,决不辜负中央和省委的信任,决不辜负全市人民的重托。

  关于做好今后的工作,黄莉新表示,一是讲政治、守规矩,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谋创新、重实干,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顺民心、惠民生,努力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四是抓作风、强队伍,大力营造风清气正良好发展环境;五是严要求、带好头,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黄莉新说:“凡是要求班子成员和全市广大干部做到的,我自己首先做到;凡是有人打着我的旗号或者以我的亲属、朋友名义来办事的,请大家一概拒绝,这既是对我的最大支持,也是对我的最大帮助。

  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全体领导同志,市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其他现任副市级领导;市纪委副书记;担任过市级领导的老同志;各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市各部委办局、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昨天,中共南京市委召开全市负责干部大会,宣布中央、省委有关人事调整的决定。中央批准,黄莉新同志(右二)任江苏省南京市委书记。(吴明亮)

  黄莉新同志简历

  黄莉新,女,1962年8月生,江苏宿迁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6月入党。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1979年9月至1983年7月,江苏农学院机电排灌系机电排灌专业学习;

  1983年7月至1993年11月,江苏省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省水利厅工管处)科员、副科长、科长;

  1993年11月至1997年6月,江苏省水利厅工管处副处长,江苏省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1997年6月至2000年5月,江苏省水利厅厅长助理、省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其间:1998年9月至1998年12月,江苏省赴美国宾夕法尼亚沃顿商学院高级管理人才经济研究班学习;1998年11月,高级工程师)(1996年10月至1998年6月,南京大学哲学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0年5月至2003年2月,江苏省水利厅厅长、党组书记(其间:2002年9月至2004年1月,江苏省委党校政治经济学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3年2月至2007年12月,江苏省副省长(其间:2004年9月至2007年7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省部级干部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学习);

  2007年12月至2011年12月,江苏省委常委,副省长(其间:2010年4月至2010年6月,中组部公共管理高级培训班赴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学习);

  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江苏省委常委,副省长,无锡市委书记;

  2012年3月至2015年1月,江苏省委常委、无锡市委书记。

  党的十八大代表,十一届、十二届省委委员,省十一次、十二次党代会代表,省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