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一男子扬言要带汽油炸药炸市政府被罚款

19.08.2016  13:07

  (图文无关)

  8月15日中午,因无理诉求被驳回,新桥一男子竟扬言要带汽油和炸药到市政府二楼制造爆炸,最终因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被罚款。

  “我在常州市政府二楼放置了3桶汽油和制燃装置,十分钟内将要爆炸。”12345市长热线接线员李某听到这句话,心里咯噔了一下,见情况紧急,立即报了警。

  经核查,扬言要制造爆炸的男子是暂住在新桥的张某,面对民警的传唤,张某有些茫然,半天才反应过来自己闯祸了。张某交代,他想要政府帮他解决孩子读书的问题,但却因诉求不符合相关规定,12345答复无法受理,他一时激动,就说要炸了市政府。张某告诉民警,他并未采取行动。民警前往张某家中进行搜查,也未发现有汽油、制燃装置等危险物品。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张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但因情节较轻,且认错态度良好,被处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