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财政创新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29.01.2015  10:00

  2014年,扬州市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423个,投入财政资金14128万元;所有项目均提前竣工并于通过省级验收。该市在全省率先制定《扬州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对财政奖补资金的下拨、支付、核算等重要环节作了严格规定,使资金管理精细化操作流程更加规范,弥补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管理方面的空白和漏洞。 

  在实施过程中着重抓住两个重点环节: 一是整合资源“整村推进”。 在项目选定方面,首次实施“整村推进”项目。村内道路、路灯、绿化、停车场、文体广场、污水处理等项目的建设,使村庄面貌得到明显改善、村民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提高,受到村民称赞。 二是“三位一体”强化监管。 在质量监管方面,突出专业监理结合村民监督和行政督查“三位一体”全方位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项目建设质量得到了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