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警方搭建水上交通“安全灯塔”

19.03.2015  13:05

  近日,因季节交替导致雾霾频发,长江江面及河道能见度明显降低,容易发生船只碰擦事故,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难度骤增。对此,扬州警方积极会同海事、水务等部门积极对航道安全开展检查,全力做好雾霾季节水上交通管理工作,被过往船民誉为航道中的“安全灯塔”。

   一是严格水上安全执法 。通过在航道增设警示提示标志、LED警示灯、航标设备等设施,显著改善船舶通航条件。及时启动恶劣天气勤务工作方案,明确雾霾天气条件下执勤民警在船闸待闸区、重点码头、泊停区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要求在航执勤民警尽职尽责,保证水面安全信息及时反馈和管理措施有效执行。 二是加强安全宣传提示 。组织警力在沿江沿岸线开展亮灯巡逻,提醒沿河停靠船只做到规范安全停靠,警示过往船舶驾驶员加强对航道环境和来往船只的观察和判断,正确使用航行声号和灯光,减少事故发生。对过往船员、驾驶员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和安全防范提示,提醒广大驾驶员在雾霾天气下开启航行灯,降低船速,谨慎驾驶,时刻注意水上交通安全。 三是强化执法安全防护 。针对雾霾天水上交通事故多发的特点,要求所有上船上航执勤民警在配合有关部门出警时,必须配戴安全防护设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扬州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