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江都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获群众好评

10.04.2015  16:18

  中国江苏网4月10日讯(通讯员 杨奎 常芸 记者 米格) “法院推行的这个立案登记制确实方便了我们老百姓立案,真的不错。”4月8日,扬州江都区法院立案大厅内,立案人员对从泰州靖江市赶来立案的黄某、叶某等人提供的立案材料进行了登记,并出具相关书面材料。法院人性化的服务让黄某、叶某等人感激不已。

  在登记立案中,对于部分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明显不足的,接待人员首先口头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如当事人不同意补充、坚持要求立案的,向其发放立案告知书,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对不属于法院主管的案件,当事人坚持要求登记立案的,接待人员先收下相关材料,尽快交转适格职能部门处理;对于新类型案件,无法当场做好释明工作的,先收下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然后组成立案合议庭商讨,在7天审查期限内答复当事人能否立案。

  据该院立案庭庭长陈刚介绍,立案登记制是贯彻落实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一大举措,江都法院作为全市法院唯一试点单位,将认真细化相关操作细则,进一步提高立案效率,对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打官司难”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