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明确“两创一建”工作目标和建设标准

10.03.2017  02:07

  为加快培育新型农机服务主体,进一步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扬州市农机局近期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两创一建”行动 加快培育新型农机服务主体的工作意见》,对新型农机服务主体培育和社会化服务工作进行了部署。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创建农机示范大户200个以上、农机示范合作社100个以上,打造20个以上有规模、有影响、有活力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示范体。

  二是明确建设标准,农机示范大户固定资产原值达100万元以上,农机示范合作社统一开展农机作业服务面积达1万亩以上,农机社会化服务示范体年作业面积在2万亩以上(烘干除外),社会化服务面积占年作业面积的比例达60%以上,基础设施总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

  三是明确政策措施,通过行政推动、政策扶持、培训提升和典型示范等措施推动“两创一建”,加大对农机示范大户和农机示范合作社(示范体)的竞争性选拔力度,达标且优秀的给予财政专项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