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明年房屋验收最快半月拿证 这一做法在全省首创

17.11.2014  12:43

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孔生摄

  提示语

  中国江苏网11月17日讯 《扬州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办法(试行)》出台,办法规定:明年1月1日起,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工程将实施联合验收,也就是将原来由多个主体各自实施的专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核实、备案确认,转变为统一窗口受理的验收模式,既为建设单位节省了时间,也增加了验收的透明度。据悉,这一做法在全省为首创。

  本报记者 张孔生

  房屋建筑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就要忙着建设、规划、环保、民防等部门一家一家跑验收申报,申报被受理后又要忙着一家一家接待验收。这样的竣工验收经历的时间较长,拿不到证的建设单位和购房户都十分着急。为改变这一现状,我市不断创新,实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

  验收提速

  明年最快半个月就能拿证

  对于房屋建筑的建设单位来说,竣工验收是个比较麻烦的过程,建设、规划、消防、质监、环保、民防、气象、供电等单位不仅要一家一家跑,比较费时间,有的验收还是下一个验收的前置条件,属于“递进”式验收,而非“平行”式验收,前面一个环节不完成,后面验收就无法开展。这样的竣工验收时常影响到房屋建筑的按期交付,部分建设单位为了避免违约,将未全部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给业主。

  去年,市政府牵头制定了《扬州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办法(试行)》。办法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后,如果工程全部达到验收要求,过去需要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完成的竣工验收,最快15天就能完成并拿证。

  申请条件

  满足八类条件可联合验收

  《办法》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并符合下列8类情形的,建设单位可提出验收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确定的各项工程内容及规定事项已全部完成,具备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条件;建设工程已按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建成,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验收条件;建设工程已按消防设计要求建成,消防设施经有资质的单位检测,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工程已按气象灾害评估及其批复要求建设,防雷装置按设计要求建成,并经有资质的单位检测,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电梯已按设计要求建成,电梯设备经有资质的单位检测,符合国家标准;人防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建成,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验收条件;建设工程已按照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建成,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验收条件;已按供水、供电、燃气等部门要求完成相关内容。

  验收程序

  由“分步走”变“齐步走

  明年起,房屋建筑竣工验收将由现在“分步走”(多个主体各自实施的专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变为“齐步走”(联合验收)。

  联合验收具体程序是,建设单位向市政务服务中心联合验收办窗口咨询、申报竣工验收材料。对符合验收条件的,验收工作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由联合验收办窗口与建设单位约定现场验收时间,并将现场验收时间书面告知相关单位窗口。开展现场验收的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批准文件、图纸资料及相关规范标准对竣工工程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工作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合格后,在3个工作日内向联合验收办窗口出具专项验收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