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报:扬州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

09.03.2018  10:53
  本报江苏讯   为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防范流弊事件发生,近日,扬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辖区内14家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该局明确专项检查内容、检查时间等相关要求。同时,要求企业对2014年以来所有第二类精神药品品种、购买方资质真实性以及药品流向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及时上报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对企业与第二类精神药品相关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储存销售、下游客户资质以及进销存数据上传“特殊药品监管系统”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14家企业100%覆盖。自查发现问题2个,检查发现问题7个,均已责令企业限期改正。   下一步,扬州市食药监局将强化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存在问题企业的跟踪,规范第二类精神药品乃至其他所有特殊药品的日常管理。(袁飞)                              (中国医药报,2018年3月2日,2 版)   http://epaper.cnpharm.com/zgyyb/html/2018-03/02/content_575348.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