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广陵分局强化商品质量监测后处理

24.12.2014  16:37


  今年以来,扬州广陵分局结合实际,实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工作规范,加强后续处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截至目前,该局共组织开展装饰装修材料、电动车、汽车配件等流通领域商品及食品质量监测309个批次,其中定向监测101个批次,不定向监测208个批次,发现不合格商品20批次,开展后续处理专项行动6次,立案查处案件52件。具体做法是:
  一是个案查处属地负责制。由所在地工商所全面负责辖区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的申报计划、清查下架、通知复检和立案查处等各项工作,按照申投诉举报多、市场检查问题多的商品等实际情况,根据市场监管季节性特点,科学确定监测品种,每季度按时上报监测计划,由消保科及时组织监测工作。工商所负责对辖区内涉嫌不合格商品(食品)依法采取责令下架、暂停销售、查封、扣押等行政措施,对于不合格商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立案查处,按时办结回告,不得随意销案。
  二是追根溯源层级联动制。对在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实施查根求源、一追到底制度。该局根据复检结果及时将不合格商品(食品)检测结果函告标称的商品(食品)生产者所在地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并立案查处。同时,督办查处工商所逾期未办结的不合格商品案件,以及追根溯源和跨边区案件的查办,从而形成了局所联动、上下齐动的工作局面。
  三是全面清查督办制。对照每次的商品监测结果,对不合格商品及时下发《广陵工商分局关于对不合格商品组织清查的通知》,对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和同一批次的商品,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拉网式”清查和处理,认真查验销售不合格商品(食品)经营者的进销货台账,查清进销货渠道,责令暂停销售,追回已售商品,退回供货方案等措施,警示经营主体不得再购进同一批次的不合格商品,有效地控制了不合格商品的继续流通。同时进行全程督办指导,及时通报工作情况,促进工作更好地落到实处。
  四是监测结果分析报告制。对每期监测结果,该局加强监测数据综合分析利用,研究分析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状况,依法规范发布监测信息,及时向消费者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和消费知识,引导科学消费、安全消费、理性消费。同时对重大商品监测信息形成专题报告,向当地党委、政府呈送,并且对监测中发现的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有针对性地实施“靶向式”整治,达到“监测一类商品,查处一批违法行为,教育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