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委常委、副书记周国清、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服务局原主任科员周久霖、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原副局长窦恒足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30.08.2016  12:04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委原常委、副书记周国清(副处级)、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服务局原主任科员周久霖、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原副局长窦恒足涉嫌受贿罪一案,近日,已由扬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周国清、周久霖、窦恒足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周国清、周久霖、窦恒足,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国清利用担任扬州市国土局土地开发储备中心负责人的职务便利,被告人周久霖利用担任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拆迁办主任、建设处副处长、建设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被告人窦恒足利用担任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新河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经共同商议互相配合,先后共同索取或单独收受个体拆驳从业人员王志国钱财,并在厂房拆迁、拆除业务承接等方面为王志国提供帮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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