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扬州市计划减少煤炭消费总量38万吨

04.03.2017  08:40

  根据《扬州市减少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实施工作方案》和《2017年度扬州市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工作计划》,到2017年底,扬州煤炭消费总量将减少38万吨。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将减少102万吨,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提高至65%以上。


  扬州将提高耗煤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审批。对未能完成全部煤炭替代量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和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相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扬州市将按照逐步削减燃煤、扩大利用天然气、积极利用“三余”资源的原则,全面推广集中供热。全市将加快现有热源点整合,积极推动大型机组改造供热,加快扬州市区和各县(市)供热管网的规划建设,实施热网集中供热,扩大集中供热范围。


  扬州市将进一步推动能源结构清洁化,充分利用国家、省鼓励发展和利用非化石能源的政策,积极发展光伏、光热、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2017年,全市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00兆瓦,新增风力发电装机总量100兆瓦。确保到2017年底,全市清洁能源利用比重达13%以上;到2020年,太阳能光伏装机总量超过1000兆瓦,风力发电装机总量超过500兆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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