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专项办公室会议召开

01.12.2014  11:47

  近日,  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专项工作办公室会议在扬州市司法局召开,研究贯彻落实《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全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扬州市政府法制办、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相关人员代表专项工作办公室参加会议。扬州市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司法局局长阚肖虹出席会议。
  五个专项工作办公室牵头部门处室负责人分别汇报交流了政府、国有企业、规模以上企业、社会组织和事业单位五个层面法律顾问工作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打算。
  扬州市司法局阚肖虹局长要求,一是根据四中全会决定精神,进一步审视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的部署,结合自身工作考量加以优化、提升;二是进一步摸清情况,优化、调整工作思路、目标,靠实工作措施;三是加快制定专项工作的推进方案,进一步细化专项工作目标、措施、进度、保障;四是对聘请的法律顾问人员把好质量关,加强思想政治引导,通报诚信执业情况;五是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使用、管理、考核办法,为法律顾问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六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作为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工作加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