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21.07.2017  18:36

  7月17日、7月18日,扬州市政府、扬州市委先后召开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审议并通过《扬州市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根据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和要求,扬州市审计局及时全面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改革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并按照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先后多次组织召开全市审计局长座谈会,并积极会同市委组织部、编办、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专程赴无锡、南通、连云港就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学习调研,并充分征求各县(市、区)、市各功能区、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最终形成了《扬州市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送审稿)》。


  扬州市的《试点实施方案》严格遵循《江苏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及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和省审计厅下发的有关配套文件精神和要求,对领导干部管理、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经费和资产管理等8个方面共30条内容进行了明确。


  该方案的审议通过,标志着扬州市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正式进入贯彻落实阶段。(沈燕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