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四化”推进纠纷化解转型增效

16.10.2017  16:27

今年以来,扬州市司法局围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转型增效,强化“四化”建设,进一步激发人民调解工作内生活力。

一是调解组织“专业化”。鼓励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专业领域在职或离退休人员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稳步发展医患、交通、劳动、婚姻、消费等传统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开拓设立电视台、价格争议、景区、接边地区联合调解委员会等新型调解组织,不断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二是调解手段“信息化”。将人民调解与大数据深度融合,推广人民调解小助手APP,积极开展“网上咨询”“视频调解”,满足群众的新要求。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大平台、大数据,统筹运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业务和信息资源,加强矛盾纠纷智能分析,形成优质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格局。

三是调解工作“标准化”。以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为基础,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机构、管理体制、人员队伍、业务工作、基础设施、工作制度的标准化建设,推广宝应县人民调解标准化经验,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是调解途径“社会化”。建立健全诉调、检调、公调等对接机制,发挥派驻式人民调解工作室的作用。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加大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力度,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承担的公共服务领域矛盾纠纷化解任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吸收、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基层群众、农村新乡贤等社会力量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实现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优势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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