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启动市区自然灾害民生保险项目

09.10.2015  12:43

      近日,扬州市启动市区自然灾害民生保险项目。该项目包括“自然灾害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和“自然灾害家庭财产综合保险”,适用扬州市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户籍居民和辖区居民住宅。自然灾害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市区户籍居民以及在抢险救灾中受到人身伤害的非户籍施救人员。

      保险责任范围包括因暴风、暴雨、暴雪、雷击、洪水、龙卷风、冰雹(凌)、地震等自然灾害和因火灾或爆炸事故(仅限居民个体,不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下同)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每人每次事故30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每人每次事故8万元。

      自然灾害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市区户籍家庭在市区范围内的自住房。保险责任范围包括因暴风、暴雨、暴雪、雷击、洪水、龙卷风、冰雹(凌)、地震等自然灾害和因火灾或爆炸事故等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最高赔偿限额为:家庭房屋每户每年16万元,家庭基本生活设施每户每年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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