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农业系统召开《农药管理条例》培训会

01.09.2017  13:28
        《农药管理条例》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抓好扬州市农药监督管理工作,8月29日下午,扬州市农委召开全市农业系统《农药管理条例》培训班。扬州市农委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县(市)区农委分管领导及从事农药许可、监管和执法工作的工作人员,扬州市农委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委属事业单位副科职以上人员,扬州市农委农药管理相关处室全体工作人员100余人参加培训。扬州市农委副主任陈石主持会议并讲话。
        培训班邀请了?shy;苏省植保植检站副站长王茂涛授课。王茂涛副站长从新《条例》5个主要变化、农业部5个配套规章、落实新《条例》的6项重点任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对扬州市农业系统学习理解落实新《条例》及配套规章,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陈石副主任指出加强农药管理任务繁重,意义重大,要以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业提质增效、促进农药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开展农药监管工作,一是依法履行职责,强化行业监管;二是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增强公共服务意识;三是加强农药监督执法,整顿农药市场秩序;四是健全农药管理机构,提升农药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