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全力完成发展改革目标任务

30.10.2015  17:47

  今年以来,面对短期和中长期下行压力,扬州市发展改革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进字当先”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市委六届八次、九次全会决策部署,改革创新,克难求进,为保持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第四季度是冲刺全年目标、实现“十二五”圆满收官的关键阶段。我们将以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继续聚焦聚力全年目标任务,全力以赴抓推进、抓落实、抓成效,奋力推动扬州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为实现“十二五”圆满收官、“十三五”良好开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加强经济运行监测,确保“十二五”实现圆满收官。进一步充分发挥经济运行监测系统的作用,认真组织开展“稳增长、促转型”服务企业专项行动,通过赴基层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密切跟踪年度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确保经济增长处在合理区间,为全年经济社会发展“收好官”提供保障。进一步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围绕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战略、重大问题、重大规划、重大决策和重大改革,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充实完善政策“工具箱”和“储备库”。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配合相关职能部门,预排2016年经济发展的主要指标,提前为扬州“十三五”发展“布好局”。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增强经济发展后劲。进一步强化服务业对全市经济增长的“引擎”作用。继续加大政策聚焦、工作推进力度,加快发展现代物流、科技金融、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软件和互联网产业,确保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3%以上。加快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和提升。坚持以生产性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攻点,以服务业集聚区为主阵地,进一步激发投资活力,增强投资信心,着力招引和培育一批服务业重大项目,推动高端服务业集聚发展、创新发展,为明年列省服务业重大项目做好储备。稳步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立足扬州现有产业基础,按照市政府产业发展推进会的工作部署,瞄准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积极探索“科研院所+产业研究院+省级以上开发区及企业”合作模式,突出创新引领、企业带动和基地支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5+3”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全市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坚持项目为王理念,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持续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全力以赴推进14个列省重大项目和292市级重大项目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并重点推动在建产业项目早日竣工投产、新竣工产业项目尽快释放产能。更加注重优质项目链式发展。切实做好投资增长点分析,科学制定2016年列省重大项目、市级重大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力争在关联度高、增长性强、贡献度大的重大项目上取得新突破。同时,积极做好与国家和省规划的衔接,力争把事关我市全局的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省规划。认真做好专项资金项目督查。积极探索“提前介入、全程监督、从严查处”的监督检查模式,严格监督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重点做好近3年来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

  严格落实全会精神,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根据扬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紧密结合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与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牢牢把握谢正义书记在市委六届九次全会上提出的“六个最”要求,以及需要研究的“九个重点”问题,严格落实“1+X+年度计划”的编制新要求,科学编制好扬州“十三五”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下一步,在基本思路和各专项规划初稿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开门搞规划,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认真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保质保量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努力使规划编制过程成为形成共识、凝聚力量、科学决策的成功范例,编制出符合中央和省委精神、体现时代要求、顺应发展规律、契合扬州实际的“好规划”,按时提交人代会审议。同时,认真做好《“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和“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汇报。

  主动融入国家战略,加快推进跨江融合发展。继续坚持以跨江融合发展为总平台总抓手,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统筹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力争在跨江融合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实现新突破,圆满完成2015年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跨江融合发展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对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鼓励企业“走出去”,以国家和省“对外投资合作洽谈会”为契机,详细了解境外投资政策、投资环境及项目信息,进一步拓展对外开放新渠道,为我市融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创造条件。继续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和宁镇扬同城化,切实做好园区与产业合作对接,全程跟踪出口加工区升级国家综合保税区及其后续工作;在扬州高新区创成国家级高新区的基础上,积极推动高邮湖西光电产业园、杭集工业园申报省级高新区,空港产业园申报省级开发区;并切实做好宝应、邗江、江都、仪征等4家共建园区的筹建和申报工作,争取尽早享受省级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