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上门”进行入矫宣告(图)

27.09.2016  11:36

 

9月22日,扬州市社区矫正中心、开发区政法委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同志和挂职民警专程赴开发区朴席镇梁湾村部为新入矫的七旬老者朱某举行入矫宣告仪式,此次“上门”入矫宣告为扬州市社区矫正中心实体化运作以来的首例。

朱某,1941年出生,曾因盗窃被多次行政处罚。今年6月,朱某在盗窃路边晒的麦子过程中被受害人陈某发觉,为抗拒抓捕当场实施暴力,造成受害人陈某轻微伤。经审理,朱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市社区矫正中心针对朱某年龄较大、其住所离市区路途较远,为体现人文关怀和宽严相济的刑罚政策,市社区矫正中心组织有关人员专程下乡“点对点”上门宣告。一是宣告程序规范不打折。宣告前首先核实其身份信息、提取指纹、拍照存档。宣告由挂职民警主持,矫正小组成员全部参加旁听,让社区服刑人员朱某感受法律的威慑力。二是入矫首次谈话教育由三方共同参加。市社区矫正中心、开发区社矫工作人员、挂职民警分别从不同角度对朱某进行谈话教育。三是与其家属面对面深入交流。通过谈话交流了解朱某日常生活习惯,工作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督促家属做好协助监督工作,保证其在矫正期间能够做到遵纪守法、服从监管。四是当场草拟个性化矫正方案。针对朱某年老、文盲、子女在外省务工等实际情况,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朱某在矫期间应当履行的义务进行适当梳理,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供司法所社工参照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