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三转变破题“七五”普法

13.01.2017  17:05

今年以来,扬州市司法局坚持创新引领,站在全国普法先进城市“四连冠”的新起点上,谋划“七五”普法工作,推动普法对象、内容和主体“三转变”,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和针对性。

一是普法对象由“广撒网”向“精聚焦”转变。根据普法对象的不同年龄、知识层次等,分层分级进行法治教育。着力健全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培养、法律知识培训、法治能力历练和法治实践考核等四大机制,进一步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与教育部门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双十双百”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普法教育网络。

二是普法内容由“教育型”到“需求型”转变。坚持从群众需求出发,进一步完善普法需求分析研判机制,依托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管理平台,借助12348公共服务热线、诉讼调解以及各类司法、执法服务窗口,多渠道、多部门、多领域采集需求信息。每季召开由法治宣传教育成员单位为主体,法律专家学者、司法执法人员等共同参加的研判会议,深度分析群众法治需求的规律和趋势,为法宣服务方案实施和规划制定提供参考依据。

三是普法主体由“政府主导”到“多元共治”转变。不断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继续鼓励、支持、推动社区、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力量参与法治宣传工作。与民政部门联合在全市公益创投项目中设立法治项目,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社会组织参与普法。培育法治宣传专业类社会组织,探索编撰《全市法治宣传“政社互动”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