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局制定出台服务小微企业三年跃升计划

10.10.2016  03:35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部署,大力促进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推进扬州经济转型升级,9月底,扬州市工商局结合《扬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三年行动计划》,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制定出台了服务《扬州市工商局“小微企业三年跃升计划”(2016-2018年)》。
  该《计划》要求各地要紧紧围绕扬州地方基地型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在深化改革、搞活经济、保障民生、扩大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构建起有利于小微企业成长升级的有效工作机制和平台,显著优化小微企业整体发展环境,促进小微企业的品牌意识和品牌创建能力明显提高,经济社会贡献不断加大。
  该《计划》明确具体任务是,到2018年,全市新增小微企业70000家,其中私营企业25000家、个体工商户45000户;引导和支持5000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其中新转公司制企业占比不少于80%;新培育小微企业市知名商标150件、省著名商标60件,新增地理标志商标6件;每年组织1000家小微企业开展产销、融资、广告等对接活动;每年发展50家小微企业获得市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每年扶持5家小微企业获得省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单位;每年组织小微企业专场培训100场。
  该《计划》立足行业准入和发展需求,提出了9项具体政策措施:
  一是优化小微企业准入环境。加快实行企业登记“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登记“两证合一”,在众创空间、科技综合体等小微企业孵化园中试点推行小微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保障和促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
  二是推进小微企业提质升级。在全市小微企业中分类实施“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促进民营经济优化升级。对于重点培育的小微企业在改制、审核等过程中涉及的工商行政审批,建立快速办理的“绿色通道”。构建“僵尸企业”强制退出机制,依法对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或无债权债务的小微企业实施简易注销或吊销。
  三是开发建设小微企业名录库。实现国家、省、市扶持小微企业政策集中公示、小微企业申请扶持政策导航、企业享受扶持信息公示、小微企业库、小微企业分类分行业分地区统计查询等五大功能,到2017年实现小微企业名录全覆盖,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四是完善小微企业新型服务体系。开展小微电商企业亮标活动,共建电商企业孵化基地。密切各大市场、商场、连锁超市的联系,搭建本地商品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的对接平台。每年组织市、县(区)级民资招商活动15场。支持广告产业小微企业向规模化、集群化方向发展,在互联网领域等新型媒介上实现广告经营额的新突破。
  五是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探索融资租赁、浮动抵押、商标权、股权质押等小微企业抵质押融资模式,建立成长型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信息数据库,搭建入库企业与中小商业银行的合作平台,鼓励银行、金融、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入库企业信贷需求满足度,每年帮助融资50亿元以上。
  六是加快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以基层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为单位,每个分局年度组织2次面向辖区企业的培训,全市年度参训企业不低于5000家。加快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强化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指导优质小微企业申报各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七是实施小微企业商标品牌创建工程。鼓励小微企业申请注册商标,推进“商标字号一体化”,每年新培育市知名商标50件和省著名商标20件、新增地理标志商标2件。在小微企业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每年培育以地方品牌为主的放心消费品牌小微企业20家,放心消费集聚区2处。
  八是加大对小微企业经营权益的维护。以“小微企业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为重点,对侵害小微企业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商标侵权、产品质量不合格,以及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整治。推行“容期整改”制度,强化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调解等非强制手段。建立政企协作打假维权机制,对企业的合理维权诉求做到有求必应、有难必帮。
  九是积极推进“小个专”党建工作。建立完善针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小个专”党建基础信息库,配合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或者依托个协党组织,指导“小个专”以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等多种形式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推广“党员诚信店”、“党员经营户”、“党员网上店铺”等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