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古城保护首次提出“历史城市”概念

29.05.2015  11:28
 

5月27日,《扬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下称《规划》)通过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规划》首次提出“历史城市”的保护概念,旨在将隋唐以来扬州城的历史格局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保护,既凸显了扬州“不断演进形成的历史性城市景观”的名城价值,同时也体现了当今国际古城保护的最新理念。

规划》编制于2011年6月初正式启动,历时四年完成。《规划》对多年来扬州市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的成功经验进行了总结,建立了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与文物保护单位三个层次的保护体系。

根据《规划》,扬州市域将形成“一带、四片、多点”的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框架。“一带”为大运河(扬州段),“四片”为扬州片区、高邮片区、仪征片区和宝应片区,“多点”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等不可移动文物和各类历史建筑。

市区则以京杭大运河(中心城区段为古运河)为主脉,串联扬州历史城市,邵伯、湾头、瓜洲、大桥四个古镇和沿线众多文物景点,构成“一带、一城、四镇、多点”的市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总体框架。历次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均提出了保护“两大片、一条线、三道古城轮廓线”的要求。据了解,“两大片”是指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老城区,一条线是指大运河,三道古城轮廓线是指唐城、宋三城、明清城。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规划》首次提出“历史城市”的概念,“历史城市”范围是指扬州城遗址(隋—宋)分布范围,总面积约18.25平方公里。这一概念的提出,延伸了之前扬州“三道古城轮廓线”的内涵,旨在将隋唐以来扬州城的历史格局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保护,既凸显了扬州“不断演进形成的历史性城市景观”的名城价值,同时也体现了当今国际古城保护的最新理念。

规划》对历史城市确定了三个保护策略。一是整体保护的策略,即保护整体空间格局。二是差异化保护的策略,根据不同的区域特征划定保护区及控制区,明确保护要求。三是积极保护的策略,通过用地调整、交通组织、展示引领等措施实现有机更新,维护历史城市发展的整体秩序。

规划》还提出历史城区保护。据了解,老城区(明清扬州城)为扬州历史城区,保护的重点内容包括:明清扬州城的城池格局、传统风貌、空间尺度及其相互依存的外围环境;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风貌街巷;古运河、护城河、小秦淮河等历史水系;历史园林、古树名木、古井、古桥梁等历史环境要素;个园、何园、朱自清故居等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扬州玉雕、扬州剪纸等传统工艺、传统产业以及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同时,《规划》在老城区控规大纲基础上,增加了历史建筑的内容。依据《扬州市市区历史建筑保护办法》,扬州市政府已公布“首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单”,共计37处。(扬州规划局 惠万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