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获省政府批复
02.02.2016 12:20
本文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日前,《扬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5-2030年)》(下称《规划》)获江苏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实施。《规划》系统研究了扬州市历史文化价值,提出了名城保护原则、规划目标和框架,明确了城市整体格局和风貌保护要求,确定了历史城区、4个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
扬州历史城区保护范围为:东、南至古运河,西至二道河,北至北护城河,面积约5.09平方公里。同意确定东关、仁丰里、湾子街和南河下等4个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面积分别为32.47公顷、12.07公顷、32.50公顷、22.35公顷。
省政府在批复中要求:制定完善并全面落实相关措施,加大对市域各类物质文化遗产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重点保护大运河等历史河道以及两岸不同时期的历史文化遗存,保护体现扬州城历史演变的城河水系、城墙遗址本体及其周边历史环境。
批复中还强调:要保护历史城区的空间特征,保持传统街巷、河道的空间形态与尺度,保护文昌阁、四望亭等标志性建筑物,严格控制新建建筑高度和视线走廊,延续南秀北雄相融合的传统建筑风格。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综合防灾体系,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规划》获批对于加强扬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管理、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妥善处理建设与保护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扬州规划局:惠万里)
本文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02.02.2016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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