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在郑出席扬州伊斯兰教协会第四次代表会议

24.12.2015  09:32

12月22日,扬州市伊斯兰教协会第四次代表会议在扬州召开,省宗教局副局长王在郑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在郑在讲话中指出扬州伊斯兰教历史悠久,在中国伊斯兰教历史上具有重要地位,曾经是我省穆斯林群众聚集最多的地区之一。扬州的伊斯兰历史文化遗存最多,有我省最大的民族乡,是我省伊斯兰教工作的重点地区之一。他充分肯定了过去五年来,扬州市伊斯兰教协会在扬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坚持爱国爱教,为维护扬州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对新一届扬州市伊协提出了四点希望:一要加强团体建设。“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扬州市伊协就是带领穆斯林群众和伊斯兰教界的火车头,要以团体班子为核心加强团体建设。二要加强队伍建设。推进伊斯兰教人才建设,提升阿訇综合素质,是伊斯兰教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三要加强场所建设。要按照我省五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要求建设清真寺,使清真寺真正成为穆斯林群众的心灵家园。四要加强能力建设。伊斯兰教协会要增强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伊斯兰教协会作用,尽最大努力服务大局,促进中心工作,为扬州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扬州市伊斯兰教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通过了新修订的《扬州市伊斯兰教协会章程》和《扬州市伊斯兰教协会第四次代表会议决议》,民主选举产生了扬州市伊斯兰教协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推选薛清为会长。

宗教一处有关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