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人吃隔夜菜中毒身亡?

20.01.2015  10:51

  原来是两年前病例重炒的假新闻

  “江苏新闻网《重大提醒》:扬州夫妇吃隔夜菜中毒,丈夫身亡!”1月17日起,包括日阅读150万人的“记者园地”等全国多家微信平台,转发“昨天夜里11点多,扬州市杉湾花园二期一对夫妻吃隔夜菜中毒,丈夫身亡”的消息,并配有女患者双目紧闭、仰在病床上鼻饲照片。

  尽管时间、地点、人物等新闻要素齐全,有图有真相,但记者还是上网搜索了一下,竟没有找到所谓“江苏新闻网《重大提醒》”,倒发现这是一条“移花接木”假新闻,而蒙在鼓里的众多“上当者”,还善意提请分享扩散,“告诉更多不知道的人”。

  “那是两年前发生的事。”昨天,扬州杉湾花园居民告诉本报记者,当时,夫妻俩被邻居送到苏北人民医院抢救。

  “2013年7月24日晚上送来的,我接的诊。”记者昨天辗转找到苏北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徐继扬。他清晰地记得,丈夫送来时已无生命体征,妻子自诉吃了隔夜、且来历不明的咸肉和冬瓜汤后,全身发紫,呼吸困难。我们初步怀疑是亚硝酸盐中毒。不久,妻子治愈出院。当时,很多媒体都以“吃隔夜菜亚硝酸盐致人中毒身亡”作了报道。“连中央电视台也过来采访,做了档《走进科学》节目。所以,这事记得比较牢。”

  在细看记者转发的那条微信后,他断定是“两年前报道的翻版,只不过把时间改成最近,配文照片也非女患者本人”。他认为,患者死因不明,不能结论为亚硝酸盐中毒死亡。“至今,医院也未遇到亚硝酸盐中毒病例。”

  记者随后搜看央视10套2014年6月16日播出的《隔夜菜能吃吗》?节目中的实验结论显示,吃隔夜菜不会致人中毒和死亡。节目中的点评专家、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营养与食品安全系主任何计国,昨天也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到目前为止,国内没有吃隔夜菜致死的循证医学案例。”他分析,该谣言之所以被多人轻信和扩散,在于大伙对亚硝酸盐的恐惧和误解,以为隔夜菜富含亚硝酸盐,吃了致癌或致死。所以,广为转发。“尽管央视做了一档很有影响的真相节目,但科普理念的确立,不是一日之功。”他反思道,科学家要有张“婆婆嘴”。

  隔夜菜不外乎肉菜和蔬菜,而产生亚硝酸盐的只有蔬菜。他耐心向记者普及知识:蔬菜生长过程中,会吸收水源、土壤或氮肥中的硝酸盐。新鲜蔬菜中,硝酸盐并无毒性。但当生菜烧成熟菜后,空气中的微生物就会进入剩菜,产生一种还原酶,让硝酸盐转化成亚硝酸盐。

  “的确,熟蔬菜在常温条件下放置越久,亚硝酸盐浓度会随之增加,但远未超过国家限定标准。”何计国提供的实验报告显示,隔夜蔬菜在30℃以上开放环境放置48小时,亚硝酸盐含量确实会有一定幅度上升,但最终数值都在安全范围之内;如果放冰箱中储存48小时,亚硝酸盐含量增长很少。

  “对人体而言,隔夜蔬菜中亚硝酸盐的毒性,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他告诉两个国家标准,让记者自行比对:一是国家《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食品中亚硝酸盐最大浓度为:蔬菜4毫克/千克,肉类3毫克/千克。二是国家《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规定,成人摄入0.2至0.5克亚硝酸盐即可引起中毒,3克即可致死。也就是说,成人一顿分别吃100公斤和1500公斤隔夜蔬菜,才能导致亚硝酸盐中毒和死亡。这可能吗?

  同隔夜蔬菜不同,隔夜肉菜自身并不产生亚硝酸盐,如有,均来自人为添加,起嫩肉、着色、防腐作用。何计国介绍,亚硝酸盐是一种世界普遍使用的合法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人体自然排泄,无毒无害。“而不管隔不隔夜,凡吃肉类产生亚硝酸盐中毒的,无一不是把它作为盐、糖误用,或者当嫩肉粉过量使用造成的。北京就曾发生亚硝酸盐在炸鸡上涂抹不匀,造成女童食后中毒死亡的案例。

  巧的是,高邮市近日也发生“‘毒烧饼’中亚硝酸盐撂倒吃饼人”的事件。这还会是“隔夜烧饼”?没等记者问完,省营养学会副理事长、省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袁宝君就打断说,“不可能!”这位从事30多年疾控的老专家笃定地说,至今,全省未发生一起因吃隔夜菜,而致亚硝酸盐中毒或死亡事故;已发生的,都是误食误用,高邮事件也不例外。“不能把隔夜菜妖魔化。什么隔夜菜比毒药还毒的传言,没有科学依据。”

  但他同时提醒,蔬菜在煮熟4小时内,亚硝酸盐含量不高,最好当天吃掉,尽量不吃或少吃隔夜菜。或者及时用保鲜膜、保鲜盒装好放进冰箱保存,正确有效的存放方式,能减少健康风险。

  本报记者 林培

编辑: 廉昕朦、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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