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给企业工会主席发津贴

09.02.2017  17:34

      本网讯   2月6日,扬中市总工会为2016年度评选出来的 30名优秀工会干部分别发放一类、二类荣誉津贴补助共计7万元。

2016年度扬中市总在非公企业中首推开展《扬中市优秀基层工会干部津贴补助办法(试行)》,基层工会干部享受津贴补助需符合:工会组织机构健全、熟悉并热爱工会工作、扎实开展工会活动、加强职工文化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以及工会建家成效显著等几项条件,特别是在推进“六型职工之家”建设中工作扎实、重点突出、成效明显,所在企业获得镇江市、扬中市级以上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调动了工会干部履职尽责、创先争优的积极性,经过基层推荐、市总考核、全委会测评,首批共有30人入选。 通讯员 郭又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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