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江中明珠”绽放和谐之花——扬中推进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见闻

17.07.2017  10:52

  “真不知咋感谢你们,如果没你们的鼓励,我很难获得国家发明专利!”7月13日,扬中市油坊镇社区服刑人员郭某拿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喜极而泣,连声道谢。

  三年前,郭某因抽逃出资罪被判缓刑。在接受社区矫正初期,他一度心灰意冷。在油坊镇司法所长唐杏明和社区矫正协会志愿者的帮助下,他重拾信心,并通过社区矫正协会链接资源、提供信息,最终成功发明“水暖毯主机水箱”,获得了国家专利。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扬中市司法局长张庆平介绍说,10年前他们就在油坊镇进行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探路”,成立了全省首个社区矫正协会。近年来,他们立足需求,找准方向,明确路径,创新举措,实现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双赢”。截至目前,全市先后建社会组织21个,村居社会组织及站点覆盖率达100%,社会组织建设在素有“江中明珠”美誉的扬中呈现出百花齐放、稳步前行的态势。

   整合资源 “攥指成拳”聚合力

  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团、彩虹义工服务社、开发区“有我”议事团、八桥镇“群贤”议事团、德云村“乡贤”评事社……穿梭在扬中城乡,迅速成长的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像毛细血管一样渗透该市大街小巷、田间地头,成为扬中司法行政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

  “变独奏为合唱,是扬中培育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的秘诀。”扬中市司法局副局长孙小华告诉记者,为破除社会组织“各唱各调”“单打独斗”的思维模式,他们积极探索出部门联动、资源对接、购买服务、政策支持、多元合作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新路径。

  他们邀请市领导参与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培育观摩推进会、基础型社会组织成立仪式。与民政局对接,联合关工委整合“五老”资源,引导成立“五老”说和团、矛盾助调团等基础型社会组织;与工商联沟通,制定联动推进方案,依托建筑、装潢等行业商会,共同成立枢纽型社会组织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团。向社会借力,发动企业、个人申请加入社会组织,嫁接成熟社会组织资源,向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传授经验。

  与此同时,他们指导“青航”法治服务中心进行标准化建设,出台《标准化工作指南》白皮书,规范组织架构、管理制度,确保日常管理有章可循。与有条件的村居对接,新治村提供1000多平方米的场所、新扬社区投入30万元,分别用于鼎新法治文化推广中心、青航法治服务中心等专业型社会组织建设升级,文化新村、德云村等为相关基础型社会组织及站点提供办公场所、活动设施等硬件保障。很多企业与个人积极申请加入志愿者,参加社会组织公益服务活动。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及多元合作机制,达到了“攥指成拳”、共同受益的效果。

   本土培育 维护稳定促和谐

  2014年8月,新坝镇五一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双方因赔偿数额未能达成协议,差点酿成群体性事件。“五老”说和团成员朱炳根及时介入,经多番调解,最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

  2014年初,新坝镇组建起由老干部、老军人、老党员、老教师、老模范等142人组成的“五老”说和团。作为村组圩埭的老字辈,“五老”乐于助人、处事公道、善做沟通调解热心人,村民发生纠纷时都要请“五老”评评理。他们凭着热心、耐心、公心和真心,出主意想办法,以最短时间灵活化解邻里纠纷,赢得了群众的信赖。

  为筑牢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扬中市司法局瞄准“五老”说和团德高望重、熟知本地习俗与人情世故、有着丰富的调解经验等优势,指导注册登记,帮助承接项目,促进规范运转,在全市推广“五老”说和团的经验做法。

  活跃在城乡的“五老”和说团、矛盾助调团等土生土长的社会组织,以维护和谐、传递爱心为宗旨,协助村居开展工作,成为基层法治宣传的“播音员”、化解矛盾的“润滑剂”、群防群治的“助推器”、特殊人群帮扶的“领路人”。截至目前,全市已孵化、扶持4家社会组织验资,辅导10家社会组织注册登记,先后举办各类培训7场224人次。开展普法活动70余场,参与矛盾调解近50起,劝阻群体性上访8批92人次,防止纠纷激化10件,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保障到位 主动作为赢民心

  “小小明信片,不仅让我学到了法律法规,还给了我一份新年大红包的期待,赞!”1月4日,三茅街道新扬社区的王胜利点赞道。他所说的明信片,指的就是该市在开展“法进万家”工程中,普法信使发放的普法知识竞赛明信片。

  社会组织实现常态运作,经费是根本保障。为此,扬中司法局立足实际、多点发力,积极拓展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资金来源渠道,向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购买法治文艺创作、小微企业法律服务等。采取本局配套、点单采购的形式,将“法进万家”活动作为普法宣传内容,投入15万元,向普法信使购买普法服务。

  坚持需求导向,依托孵化中心,分层次分主题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通过集中授课、参观考察、个别指导等,先后举办社会组织负责人、等级评估、年检培训等;组织“五老”说和团、矛盾助调团等成员旁听庭审,参加业务培训;邀请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副会长张俊虎,就项目策划设计进行座谈交流,进一步提升队伍能力水平;指导青航法治服务中心与公、检、法等部门签订协议,承接涉罪未成年人个案帮扶、普法教育。

  引导开发区社区矫正协会设计社区矫正“周行一善”活动项目,丰富助力司法行政工作载体。吸纳长江南京航道局扬中航道处为社区矫正协会成员,每年固定捐赠2万元,促进行业型社会组织运转。发动和指导社会组织参与公益创投,在项目设计、材料申报、答辩等环节给予指导,使2个社会组织分别成功获得创投资金。帮助社会组织协调相关镇村,争取镇村长期稳定的投入支持。

  他们还积极引导相关社会组织通过企业冠名、提供服务、规范社会捐助等,增加运行资金。据统计,目前全市21个社会组织先后获得培育发展资金228.9万元;各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协会实施精准帮扶,共为103名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建房、医疗、低保等问题,安置就业40余人,为107名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临时救济51万元,为促进社区服刑人员走出犯罪阴影、顺利回归社会和融入社会点亮“路灯”。

  本报特约记者 张全连 陈彩云 本报记者 郑 弋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7年7月17日,第A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