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检察院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开辟绿色通道

14.04.2023  11:12

  “政策来得太及时了!这次出差我顺利签了几个大订单,厂子也活过来了!”从事工程电气经营业务的社区矫正对象施某某,面对回访的检察官激动地表示。

  去年以来,江苏省扬中市检察院围绕“护航民企”深入开展了走访、调研,一些民营企业反映本公司的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标准不一、手续不方便,影响了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也表示,现有法律法规对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仅有原则性规定,实践中存在难以操作的困境。

  为化解规范监督与企业发展的矛盾,今年3月,扬中市检察院会同司法局联合出台了《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情形、请销假事由、申请审批流程和需提交的证明材料清单进行了明确,使外出人员办理请假手续一目了然、一次完成。《办法》的实施为因生产经营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外出的矫正对象开辟了“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通过电话、视频、微信等方式报告活动情况。

  “新规”的出台释放了司法善意,受到民营企业的一致好评。“扬中民营经济发达,企业众多。检司联动履职,体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扬中市工商联主席张孝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