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司法局“三化”服务获好评

24.01.2017  03:03

2016年,扬中市司法局在窗口部门全面推行“五个三”服务优化行动,通过工作力量融合、服务功能集成,打造“一个大厅进来”、“多个窗口服务”、“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在该市政法委开展的政法队伍建设问卷调查中,群众满意率为89.33%,仅次于市民政局。

一是提供便民化服务。 将市公证处搬迁至临街一楼,方便当事人办理公证;开通绿色通道,为残疾、生活不便当事人提供上门公证服务;实行延时工作,即周六半天值班、周日电话预约;设置无障碍接待室,配备报纸、医药箱、等待椅、便民伞,显著位置放置服务指南、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名录、法律服务一封信,公示服务人员名录、工作流程、收费标准、服务动态。设置窗口接待记录簿和意见反馈表,收集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选派10名精干律师承担法律援助业务,实行周一至周六律师全天值班制,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简化审批手续,督查办案质量,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34件。

二是提供信息化服务。 开通“远程在线服务”,实现乡镇司法所与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线答疑咨询,以免当事人来回奔波。投入10余万元研发扬中市公共法律服务交互信息查询系统,绘制公共法律服务地图,对市、镇、村、网格实现公共法律信息全覆盖。开通“一键拨号”功能,实现窗口与局科室、各镇街区司法所实时“三方通话”,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提供公益化服务。 一方面,开展“党员律师”亮身份活动,精准研发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全体律师与全市79个村(社区)挂钩结对,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每月四次上门提供法律服务。依托“两网两微一热线”在全市范围内征集法律服务诉求,选择共性问题由律师团备课,在全市巡回开展律师进村社、进课堂、进工会、进妇儿之家等主题活动。另一方面,向社会借力,仅2016年培育11家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心理咨询、法治创作、法律实践等工作,充分发挥调解连心团、法治服务团、司法护苗团在护航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民生保障等方面作用,社会效果不断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