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住建局为行政审批“减负”

21.08.2015  19:13

 

为切实提高行政效能,解决审批前置条件多、办理时间长的问题,日前,扬中市住建局依据“依法行政、提速增效、并联共享、杜绝兜底条款”四原则,对行政权力事项前置条件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一是规范行政权力事项。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市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再审核,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全面梳理,能取消的坚决取消,可合并的尽量合并。在去年行政权力事项清理的基础上,这次又取消了10项行政权力事项,做到了便民、利企、制权、高效。

二是清理审批前置条件。对市政府公布的84大项117小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审批前置条件进行逐条梳理。对缺乏法律、法规、省政府规章依据,以“红头文件”设定的审批前置条件,一律予以取消;对能够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方式解决的,不再要求服务对象提供,做到行政审批有法可依,方便快捷。

三是优化审批办理流程。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对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的运作流程进行优化。进一步理顺内部职能关系,明晰办事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同时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方便了办事群众,促进审批的“再提速”,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扬中市住建局:俞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