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四上门”服务行动不便社区服刑人员

18.09.2017  19:10

今年以来,扬中市司法局先后为年老体弱、因交通事故造成行动困难、患有中风的6名行动不便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四上门”服务100余次,实现特殊群体“零跑动”,促其安心接收社区矫正、积极改造。

一是上门办理入矫手续。 上门详细了解他们的病情、思想状况、生活等方面问题,掌握其近期状况,对其进行矫正登记、入矫谈话、矫正宣告等;向其讲解社区服刑人员须知内容,希望其能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并要求其家属配合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做好监管。

二是上门诚心帮教。 每月上门与其面谈,了解其思想动态、生活状况、实际困难,对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和道德教育;由扬中市阳光心理咨询中心心理咨询师为其做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及时化解不良情绪,以阳光心态接受社区矫正。

三是上门暖心扶助慰问。 传统节日期间,司法局工作人员来到他们某家中,给他们送去慰问品及慰问金,鼓励他们要珍惜现在的自由生活,坚定信心、积极面对,有困难及时向司法局反映,并结合实际情况,联系民政、人社等部门协调落实低保、补助,妥善解决其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其重塑生活信心和勇气,防止重新犯罪。

四是上门办理解矫手续。 组织社区矫正小组成员上门进行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其宣读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发放《解除矫正证明书》,并对其进行教育和鼓励,希望其在解除矫正后认真吸取经验教训,遵纪守法,学习常用的法律知识,严格要求自己,做个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并告知其安置帮教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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