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八桥司法所化解一起异地坠亡群体性纠纷

25.06.2015  11:30

  日前,扬中八桥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朱某受某公司委派远赴山西安装调试设备过程中不慎坠亡引发的群体性纠纷。

  朱某,扬中市八桥镇人,男,50多岁,是家中的顶梁柱。朱某被该市八桥某企业委派至山西省某公司上班, 6月4日14时10分,安装设备过程中不慎摔下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到该企业索赔。该市八桥镇第一时间成立联合处置工作小组,并邀请八桥村和长胜村的书记、村长一起参与调解。工作小组首先安抚死者家属情绪,让他们先冷静下来,然后让死者家属选派一位懂法律知识又通情达理的代表与工作小组进行沟通。据了解,该企业为死者投了工伤保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补助金应由社保中心支付,经计算,这三项补助金合计达到68万元。但死者家属对这个数额并不满意,他们以死者儿子要买房结婚为由,要求得到更多的赔偿,而企业不愿为此买单,调解陷入僵局。左右为难之际,工作小组从大局出发,要求双方都作出一定让步,给工作组一定的回旋余地。工作组一边做企业负责人的工作,要求换位思考,从死者家属家庭实际情况出发,希望企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予以适当照顾;一边做死者家属代表的工作,希望死者家属索赔合乎情理,更要适度。工作组所做的努力没有白费,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企业在工伤补助基础上再一次性补偿52万元,死者家属共获120万元的补助金,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欧阳习珍 徐月娇

编辑: 项贤军、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