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扬中:偷狗败露暴力威胁 盗窃变抢劫被判刑

12.02.2015  11:58

两人纠约,一人骑摩托车,一人以弓弩发射氰化钾毒针的方式偷狗,被村民发现后竟使用辣椒水喷射对方、用弓弩相威胁,从而盗窃变成了抢劫。近日,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抢劫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罚金人民币8000元。

冬季狗肉供不应求,价格也水涨船高。来扬中打工的张某和胡某就瞄准了这一“商机”。二人发现郊区很多人家养狗都是散养,遂打起歪主意,干脆做个“无本买卖”。二人合谋之后,买卖弓弩和毒针,开始了偷狗之旅。

2013年11月20日,胡某驾驶一辆摩托车载带张某,来到提前踩好点的永兴村,发现了两只狗,四顾无人,张某用弓弩发射氰化钾毒针射杀了一只狗,准备射杀第二只狗时,狗叫声引来了主人。

发现有人偷狗,主人喊叫起来,并上前拦截。眼看无法逃脱,张某持弓弩威胁,狗主人仍紧追不舍,张某便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辣椒水喷射对方,迫使对方不能抵抗。后二人放弃射杀的狗驾车逃离现场。

此次偷狗失败,并未阻止二人“发财”的决心,又用同样的方法在扬中新坝镇、八桥镇等地疯狂作案多起,最终被警方抓获。     

归案后,张某、胡某二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鉴于二人在公安机关对其讯问时,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