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宿迁扩大无“绿标”机动车限制通行区域

04.11.2014  15:55

  自去年开始,在宿迁市区行驶的机动车,无论是新车、旧车,还是大车、小车,都要贴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否则将被实施限制通行。记者从宿迁市公安局和市环保局获悉,实施一年多的限制通行区域范围被扩大,禁行的时间也有了调整,而最新的限制通行方案从本月起正式实施。

  记者了解到,按照去年的方案,市区限制通行区域范围为东至新青年路(含),西至世纪大道(含),南至西湖路(含),北至骆马湖路(含)以内的合围区域,限制通行时间为每日7:00至20:00期间。而本月实施的限制通行区域范围为东至东外环(不含),西至通湖大道(不含),南至南外环(不含),北至北外环(不含)以内的合围区域。通过对新老限制通行区域范围的对比,记者发现新的限制通行区域范围比之前扩大了数倍。而新增加的范围也是宿迁市这两年来建设力度、开发力度相对集中的地块,商业、人流相对密集的区域,这也对空气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限行的时间也有了变化。正式实施的限制通行时间是自2014年11月1日起,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全天候禁止驶入限行区域。

  记者在《扩大市区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限制通行区域的通告》中看到,限制通行的车辆为无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但不包括二、三轮摩托车和执行公务或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邮政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

  据悉,所谓无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三种情况:一是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二是虽然有却是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三是虽然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但是没有按照要求粘贴在规定位置。此外,对于已经取得禁区通行证的车辆,如果没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在限行时间和区域内还是不可以通行的。也就是说,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是首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