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进入失信"黑名单" 南京鼓楼检察建议获法院采纳

25.11.2016  11:04

  日前,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因李某诉姬某等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向鼓楼区法院发出的执行监督检察建议获得采纳。法院根据区检察院建议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执行案款履行完毕。

  今年6月,鼓楼区检察院依法受理李某诉姬某等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监督案,经审查发现,该区法院在原审判决生效后,将该案委托被执行人姬某户籍地法院执行。检察干警多次联系被委托法院得知,该院亦未发现姬某有可供执行财产,当时就将案件退回。区法院在受委托法院退回该案后近两年半期间内没有恢复执行,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迟迟得不到维护。

  据此,鼓楼区检察院经检委会研究决定,向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建议法院恢复该案的执行,对被执行人采取惩戒措施,纳入失信名单。近日,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检察建议,恢复案件执行工作,将被执行人姬某纳入失信名单,执行案款5万元已发还申请人。(李国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