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下沉,看得见更要管到位

10.04.2016  17:35

  不少企业曾碰到这样的难题:同一个部门或领域,市、区、镇的执法队伍先后来检查,内容一样,程序也差不多,不胜烦扰。如今,得益于正在推进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此类多头多层执法、任性随意执法的现象在江苏明显扭转。

  分类推进,

  三种路径探索综合执法

  职权从分散到相对集中,综合执法怎么开展?经过试点,江苏探索出部门内综合、跨部门综合、区域综合三种路径。

  在部门内综合方面,南通、常州、昆山等12个试点地区的交通运输、农林、资源环境、商务、安全生产、城乡建设、公共卫生、海洋与渔业等领域整合归并现有的多支执法机构,实现“一个部门一支队伍”。常州在文化领域试点综合执法,主城3个区不再设执法队伍,由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统一负责查处各辖区的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电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和经营活动。

  如何实现跨部门综合?南京、盐城、泰兴等16个试点市县在深化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的基础上,又在城市管理、商务、旅游园林等领域探索跨部门综合执法,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在泰兴,工商、质监、食药监部门的整体职能以及商务、粮食主管部门市场流通领域的执法职责机构整合到新组建的市场监管部门,实现市场监管执法“五合一”。

  通过部门内和跨部门综合,如皋市将26支执法队伍整合为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林水利、社会事业、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6支综合执法队伍,走在全省改革的前列。

  “综合执法改革实现执法权限下放、执法机构下移、执法力量下沉。”省编办主任俞军介绍,以往基层的问题“看得见、管不着”,现在“管到底、管到位”,弥补执法监督的薄弱环节。

  厘清权责边界,

  既不越权也不缺位

  执法重心下移后,原则上省级不再保留执法队伍。此前,我省已撤销省工商局经济监督检查总队、省安全生产执法总队等3支执法队伍。今后,省、市、县、乡各级职能怎么界定?

  我省正推广大综合执法模式,将农业部门所有的执法职能集中到位,实现一支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对外,其他任何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不再行使行政处罚权。“改革成败的关键是构建权界清晰的执法职责体系。”省农委副主任蔡恒介绍,省里主要负责执法标准制定、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市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主要承担监督指导、跨县域执法组织协调、未设立农业部门的区的案件查处,县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农业部门的行政处罚职能。同时,支持经济发达镇、城镇化水平较高的乡镇在本行政区域行使农业部门执法权。

  目前,我省高速公路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负责综合执法,水上交通实施以省为主、条块结合的综合执法,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县乡公路由市、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执法管理。“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刘广忠介绍,改革的方向是整合交通运输系统内职能相同相近的执法队伍,陆上、水上分别整合一支执法队伍,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整合为水陆综合的一支队伍。

  道路综合执法机构怎么构建?“合并整合路政、运政、汽车维修、城市客管、驾校管理、治超管理等道路执法职能,形成综合执法。”刘广忠介绍,在设区的市推行市或区一级执法,减少执法层级,实现执法重心和力量同步下移基层。

  检查不任性,

  一次执法全方位“体检

  按照改革的制度设计,我省将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到2017年基本实现市县综合设置5支-7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执法队伍数量减少、执法力量下沉基层,“任性执法”如何根除?记者在如皋市长江镇综合执法局采访时,工作人员演示数字化管理平台:鼠标点击抽查模块,两个方框内快速滚动企业名录和检查人员名录,再次轻点鼠标,滚动停止,出现一组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单,二者一一对应。

  “这就是‘双随机’抽查机制,通过建立监管对象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市场监管信息平台,随机抽取确定执法对象和执法人员。”长江镇镇长顾留忠透露,检查任务确定前,哪些人参加、查哪几家企业,都是未知数,“随机确定保证执法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为更好地规范执法行为,我省还建立依据监管和服务责任清单追责、奖励举报、告知承诺联合惩戒、重大风险监测防控、严格的监管绩效评估等机制,与“双随机”抽查机制共同构建起完善的执法监管体系。

  除了控制检查次数,还要提高检查效率。前不久在海安县李堡镇,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巡逻时发现一处建筑垃圾,第一时间寻找来源,原来是附近一住户进行房屋加层时所倒弃。充分调查取证后,执法人员作出3项处罚,放在以前,需要三个部门分别执法。本报记者黄 伟

编辑: 陈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