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举办省社科界第十一届学术大会“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研究”学术聚焦暨第24期现代智库论坛

02.02.2018  15:34

 

1月27日,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与我院联合主办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第十一届学术大会“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研究”学术聚焦暨我院第24期现代智库论坛。党委书记、院长夏锦文出席会议并做主题演讲,省社科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刘德海出席会议并致辞,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沈和、省社科联副主席徐之顺、省政法委副巡视员任国平、樊和平副院长以及来自全省机关、高校、党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和论文作者代表约70多人参加会议。

夏锦文做题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的主题演讲。他指出,党对社会治理的认识是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而逐渐深化的。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到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再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既蕴含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的本质要求和实践期待,也反映出党对社会治理的认识日渐成熟和不断升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有着丰富的内涵:“共建”是基本要求,社会治理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建设;“共治”是主要方式,要在充分发挥政府治理作用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下,调动一切有利于社会治理的积极因素;“共享”是目标指向,要致力于实现公共利益和治理成果的共享,让人人享有、各得其所,努力做到“一个都不落下”,使所有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都有更多的获得感。

夏锦文认为,党的十九大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提出了新要求,其基本定位、基本方略和总体部署已经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的目标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其评价标准是能否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和良好的社会秩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的时代要求,是构建与现代社会治理需求相适应的科学合理的治理体系、治理机制;培育多元合作的治理主体,协同共治复杂的社会问题;不断探索创新精细化的治理手段,实现社会治理问题的精准研判、重点领域的精准发力、治理文化的精准涵养。完善和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需要党委担负社会治理的主体责任,发挥好领导作用,政府履行社会治理的协调职责,发挥好负责作用,社会组织承担社会治理的媒介责任,发挥好协同作用,公众扮演社会治理行动者角色,发挥好参与作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运用好法治思维、法治手段,夯实社会治理规范功能。

会上,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沈和、省委政法委副巡视员任国平、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教授朱力、南京师范大学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院长龚廷泰先后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的法治化进程”“关于社会矛盾内涵的探讨”“构建新时代社会治理格局的五大体系”为题发言。与会专家围绕会议主题展开深入研讨,积极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