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气”用了问题产品,眼睛看不见了

09.04.2016  13:28

  去年7月8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决定暂停销售和使用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5040001、15040002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并要求各地配合召回。原因是,这两个批次产品的含量、皮内反应两个检验项目不符合国标规定。

  就在同年6月,有26名患者在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接受了眼部手术,并使用过涉事批次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虽然接受了补救手术,但这些患者先后出现了失明、无光感等问题。

  涉事医院呼吁,公开这批次药物中的致敏成分,以利于为患者“对症下药”。

  现代快报记者严君臣

  患者报料

  手术后眼睛肿了,视力从0.8降到0.04

  今年66岁的吴蓉(化名)女士家住南通市区,退休前是一名医务工作者。几年前,她就开始出现晶状体浑浊等症状,后被诊断患上了飞蚊症。去年6月,她发现看东西时眼前出现闪光点,便到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以下简称通大附院)就诊,后被确诊为视网膜剥离,需要住院做手术。

  “我问过来查房的医生,他表示手术做得挺成功。”吴女士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手术中可以选择惰性气体或硅油填充,俗称“打气”和“打油”。6月26日,吴女士等6名患者接受了“打气”,其他患者接受了“打油”。

  但在当天,吴女士接受手术的右眼发生了红肿,几乎看不见东西。“我们6个人都或轻或重出现了这个问题,但‘打油’的几个病人都好好的。”吴女士说,后来他们发现,去年6月5日至29日,有26名在通大附院接受过“打气”的患者,术后出现眼睛外部红肿、眼底水肿伴有渗出物等症状。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就诊期间,手术后不久就有患者出现了无光感、无法辨物、丧失视觉能力等眼部问题,有两人已经失明。有患者家属称,半年前填入眼部的硅油已经出现乳化症状,若是情况继续恶化,可能会导致青光眼等问题。

  从去年7月3日起,通大附院紧急召集的专家组开始对这些患者进行去除气体并换填硅油的补救手术。

  “做了手术以后,眼睛可以稍微感觉到光线了,但眼皮十分沉重,需要动用脸颊的肌肉来用力。”现代快报记者观察发现,吴女士的右眼只能勉强睁开一条缝,但红肿等症状已基本消除。

  吴女士说,目前,她只能依靠眼药水来缓解眼部干涩等症状。接受手术后,她的右眼视神经已经萎缩,视力从健康时的0.8下降到了0.04。

  药监局通报

  两个检验项目不符合国标规定

  昨天下午,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眼用全氟丙烷气体”不良反应的情况通报。

  通报显示,事发后,该局当即研究处置工作并对全市产品使用情况展开调查,同步向江苏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并对该批次产品库存全部抽样控制,送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测。检验报告显示,该批次产品的含量、皮内反应两个检验项目不符合国标规定。

  去年7月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暂停销售使用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的通知》,公布标示为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生产批号:15040001、15040002)在北京、江苏两地发生可疑多发性不良事件。要求各地配合对这一药物进行召回和调查。

  涉事医院呼吁

  公布药物成分,以利后续治疗

  昨日夜间,现代快报记者从通大附院了解到,该院于2002年开始使用涉事公司生产的眼用气体,此前没有发生过不良反应。去年6月买了40支。该产品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查符合医疗器械产品市场准入规定,准许注册。

  事发后,院方调查后,将患者眼部不良反应的原因锁定在该批次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上,随后成立了“全氟丙烷气体”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并邀请了眼科权威专家来院会诊,对其中23名患者分批分次进行了补救手术,清除残余问题气体,填充硅油等,并持续进行随访治疗。

  “我们希望生产企业能尽快公布这批次药物的成分,对患者的遗留问题作进一步治疗。”通大附院表示,已对涉事公司提起诉讼。对患者遭遇的不幸,医院深感痛心,积极补救和追踪病人复查。

编辑: 顾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