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我省工商部门扎实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工作

14.12.2015  18:19


  “十二五”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以来,我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机制,针对网络侵权假冒行为、“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流通领域违法售假行为等实施多项打击行动,查处了一大批侵权假冒案件,严惩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市场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江苏省工商系统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多次受到地方政府和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被国家工商总局多次授予先进集体称号,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颁发中国商标保护金奖。
  (一)案件查办力度大。“十二五”期间,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20次,查处侵权假冒案件21391件,案值7.7亿元,罚款3.5亿元,移送司法机关312件,捣毁制假售窝点1185个,组织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国际交流合作10次。江苏省工商系统案件查办数、罚没款数以及移送司法机关数等均位居省内行政执法部门前列,较好地发挥了执法办案“主力军”的作用。
  (二)大、要案件有突破。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市场上跨区域、大规模、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和制假售假案件,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其中,无锡江阴市工商局查处的侵犯“LV”、“GUCCI”等涉外品牌案件,案值5000多万元;淮安市淮安区工商局查处的假冒名牌金银玉器大案,案值近1000万元;连云港工商局查处侵犯“SUNS”商标商品出口案件,案值31万美元;苏州工业园区工商局查处欧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服装案,罚没款157万元。江苏省工商局上报的“王某网络销售侵犯‘ZARA’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某金店利用微信发布虚假信息案”、“孙某微信朋友圈销售‘CHANEL’ 、‘LV’等知名商品案”等多起重大案件被国家工商总局及有关部门列为重大典型案件予以公布,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树立了工商“严管”权威。
  (三)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把“扩大成果”与“建立机制”相结合,在网络监管方面,推进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建设,在全国率先建立“一中心一平台”;在商标管理方面,推出了12条具体举措全面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方面,制定了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规范;在信用监管方面,加强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在规范执法方面,探讨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案件移送和行政处罚过错责任追究;在执法办案方面,加强了业务能力培训;在广告监管方面,形成了行政指导约谈制度。全省建立了企业自保与行政保护联动机制、地区合作与部门协作机制、执法办案规范机制、监督检查考核机制等,将突击性工作过渡到规范性日常工作,形成高效、规范、统一的长效监管机制。
  (四)行政司法衔接更加紧密。全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衔接,在案件协助查处、疑难案件会商、重大案件联合查办上取得重大突破。省工商局与省高院连续四年组织召开全省商标疑难案件研讨会,全省各地通过建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仲裁委员会”、“商标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办公室”、“消费维权巡回法庭”等,加强行政与司法的协作与配合,有效促进了全省商标疑难案件执法(审判)水平的提高,成为全国行政与司法合作的典范。
  (五)专业人才培养成效显著。为培养高素质、高层次、高效率执法监管人才,全面提高专业化的执法办案水平和攻坚克难的执法办案能力,全省各地采取案例研讨会、重大案件通报会、执法竞赛、以案说法、案件质量评审(比),建立全省执法人才库,组建省级执法办案人才团队,培养全省工商系统商标战略服务能手,与国内外知名企业联合开展产品真假识别会等,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和研讨,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十二五”期间,全省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工作培训35次5200人,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打下了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