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被盗后失主敲诈小偷1万元 以“不报案”为由恐吓盗窃者,结果双双被刑拘

30.07.2015  14:19

  中国江苏网7月30日讯(记者纪树霞通讯员雍冉冉郝森啸)小偷偷东西被刑事拘留不稀奇,稀奇的是,和他一起被关的还有“失主”。日前,江苏公安边防总队南通支队五仓港边防派出所的民警就遇上了这样奇葩的报案人,“失主”李某利用犯罪嫌疑人彭某盗窃其手机的事实,以“不报案”为由敲诈对方1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彭某和李某均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7月6日晚,在江苏省启东市五仓港内码头的一艘渔船上,船工彭某趁船上无人,将船老大胡某放在外套口袋里价值2万元的一块宾利手表占为己有。第二天一早,又进入另一船舱,偷了朋友李某一部苹果6Plus手机。之后坐面包车直奔启东市长途客运站。

  一觉醒来后,李某发现手机不见了,经核查是朋友彭某所为,随后,李某将彭某带到自己打工的船上,恐吓彭某,让他赔偿1万元损失费,否则就报警抓他。当天下午,李某再次来到派出所,说自己的手机找到了。回到船上,彭某则继续把手表藏了起来。

  胡某发现手表丢失后报案,经排查,民警将彭某传唤到了派出所。讯问后,彭某对自己盗窃手表和手机的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交代自己在归还李某手机时,被其敲诈1万元损失费。

  得知这一情况后,民警再次来到码头,将李某传唤至派出所,李某只好认罪伏法。7月13日,犯罪嫌疑人彭某因涉嫌盗窃被依法刑事拘留。日前,李某也因敲诈勒索罪被刑拘。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