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36所民办高校正式签署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19.05.2015  11:01

      本报讯(记者 魏海政)“承诺民办高校严格依法规范招生,严禁有偿招生,坚决杜绝虚假宣传和规范承诺,杜绝超计划招生,杜绝委托中介人员招生,不将招生任务与教师福利待遇挂钩,不组织在校学生参与招生工作,不干扰各级生源学校正常教学活动”。日前,山东省36所民办高校负责人签署了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7所驻济南公办高校和7所民办高校负责人签署了对口帮扶协议书。
  山东强调,要从实施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健全和落实政府扶持政策、积极开展对口帮扶、完善教师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多措并举,引导和支持民办高校健康发展、转型发展、特色发展。
  山东要求,民办高校要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山东民办教育的整体形象。依法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以教学管理为中心完善日常管理制度,依法规范资产和财务管理,加强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