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有3所新大学:苏州科技大学 徐州医科大学 淮安大学

13.09.2015  11:02

关于2015年列入教育部专家考察的申报设置高等学校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的部署和要求,2015年审批设置中东部地区本科学校,同时审批部分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本科学校。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我部将组织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对申报设置的高等学校进行实地考察。现将列入专家考察的36所中东部地区申报设置本科学校和9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本科学校名单(见附件1、2)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9月11日至18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学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办学行为或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等问题,均可向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反映。有关反映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内容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恕不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有关问题的书面意见请于9月18日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向发展规划司反映。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高校设置处;邮编:100816。

  联系电话:010-66097770,6609716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1.2015年列入专家考察的中东部地区申报设置本科学校名单(36所)

  2.2015年列入专家考察的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本科学校名单(9所)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2015年9月10日

     

2015年列入专家考察的申报设置中东部地区本科学校名单(36所)
序号申请建校名称建校基础申报单位备注
一、更名大学(18所)
1河北地质大学石家庄经济学院河北省
2山西中医药大学山西中医学院山西省
3锦州医科大学辽宁医学院辽宁省
4上海电力大学上海电力学院上海市
5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市
6苏州科技大学苏州科技学院江苏省
7徐州医科大学徐州医学院江苏省
8淮安大学淮阴工学院
淮阴师范学院
江苏省
9浙江海洋大学浙江海洋学院浙江省
10中国计量大学中国计量学院浙江省
11安庆师范大学安庆师范学院安徽省
12景德镇陶瓷大学景德镇陶瓷学院江西省
13赣南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学院江西省
14河南中医药大学河南中医学院河南省
15湖北师范大学湖北师范学院湖北省
16广东药科大学广东药学院广东省
17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广东省
18广东医科大学广东医学院广东省
二、新设本科(17所)
19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河北省
20河北护理学院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河北省
21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河北省
22山西能源学院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山西省
23山西警察学院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山西省
24辽宁石油化工学院沈阳工业大学辽阳校区
辽宁大学辽阳校区
(资源)
辽宁省
25哈尔滨音乐学院哈尔滨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资源)
黑龙江省
26浙江医学院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浙江省
27亳州学院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徽省
28福建商学院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福建省
29厦门医学院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福建省
30南昌幼特师范学院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江西省
3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河南教育学院
河南省
32河南工学院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河南省
33郑州工程技术学院中州大学(专科)河南省
34汉江师范学院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湖北省
35琼台师范学院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海南省
三、合并调整(1所)
36邵阳学院邵阳学院
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湖南省

编辑: 王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