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装修再不能随心所欲 否则面临五万至十万元罚款

21.11.2017  16:26

昨天,我市召开《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宣贯会,学习贯彻《条例》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房屋安全管理和老旧危楼解危工作。副市长赵建国出席会议。

会上,专家详细解读了《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是泰州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出台的第三部法规,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明确房屋安全管理的相关责任人,同时对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未经房产行政部门认可不得从事的六种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

房子安全不是我的责任”,一直以来,不少市民总有这样的观念。《条例》明确,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这就意味着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有义务维护房屋安全使用,不当使用造成房屋安全隐患,将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相应责任。根据《条例》,如果业主继续认为“自己的房子,想怎么装修就怎么装修”,违法实施禁止行为或不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实施影响房屋安全的行为,不但要限期改正,而且将可能面临五万至十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