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公租房保障面积、补贴标准双双提高 补贴款翻倍

05.05.2016  04:24

  中国江苏网5月4日讯 区公租房正式全面启动实施“提标”工作,租赁补贴对象据此将多得一笔不菲的“安居钱”。淮海晚报记者昨天从市住房保障部门获悉,被誉为住房保障“公积金制度”的货币化补贴新政于日前正式落地实施,并开始接受公租房货币补贴对象申请提现,以用于租房或买房。

  记者了解到,公租房货币补贴的对象主要以低保户(由民政部门认定)、低收入家庭(目前的低收入线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070元)为主。此次提标后,若以一个三口之家为例,公租房保障家庭领到的住房补贴款将是原来的一倍多,家庭人口多的领到的钱还要更多。

  ◎保障面积、补贴标准双双提高

  市区公租房的保障方式,分为货币补贴(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方式,其中货币补贴方式将是今后鼓励发展的一种趋势。记者了解到,新政从从保障面积和补贴标准两个方面显著提升了“保障力度”。

  其中,低保户由原来的每人每月每平方米10元提至14元,低收入家庭由原来的7元提至10元,而保障面积均由此前的16平米提到了24平米。如以家庭人口为三人的低保家庭为例,其原来每月的公租房货币补贴标准为480元(3人*16平米*10元=480元),提标后,该补贴额为1008元(3人*24平米*14元=1008元),增幅高达110%;三口之家的无房低收入家庭,由原来的每月补贴336元(3人*16平米*7元=336元),升至720元(3人*24平米*10元=720元),增幅为114%,同样实现了翻倍。需要指出的是,实际补贴额度实行的是差额补贴制度,即无房的足额补贴,有房的在扣除自有住房面积后补足差额。

  “保障房实行的是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为便于操作,将按季度申请,每季度发放一次。”市住房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每个季度的前两月接受保障对象申请提现,第三个月审核、发放补贴款。申请由保障对象到所在的街道办住房保障窗口进行申请,用于租房的须提供身份证、书面租赁协议和租赁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用于买房的须提供身份证、有效的购房合同、付款票据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年内不提现视同放弃

  享受租赁补贴的家庭由市住房保障中心按月将补贴存入保障家庭专户,且账户是唯一的。这个账户最大的特点在于专款专用,凡享受补贴的家庭可以提取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到市场上自主租赁或购买住房,且只能用于租房或买房,这些就类似于住房公积金制度。

  “租金不超过租赁补贴的,按实际产生的租金拨付”,上述负责人介绍说,类似于住房公积金的代扣,应交租金多少就只能提取多少,“当租金不超过租赁补贴的,按实际产生的租金拨付,剩余部分继续保留在账户中;当租金超过租赁补贴标准的,按租赁补贴标准拨付,超过部分由保障对象自行支付”。对于享受租赁补贴的家庭在保障期间未租房的,其租赁补贴全部存入家庭账户,在购买住房时,可以一次性支取。

  “连续5年未使用租赁补贴账户资金的,将做销户处理。”该负责人介绍说,如果连续五年一次都没使用过这笔补贴款,这笔钱将会自动纳入到市住房保障资金财政专户,保障对象也就拿不到这笔钱了,“相当于自动放弃”,因此提醒公租房货币补贴的保障对象,一定要记得在期限内至少做一次提现操作。

  同样需要提醒的是,保障对象选择实物配租或购房的,视同退出货币补贴机制。自退出时,两年内务必要将账户余额全部提取,否则也将做销户处理。记者了解到,由于新政刚落地,截至目前仅有96户家庭提出了申请提现,还有相当一部分家庭尚未提出申请。(记者 卜英宝 通讯员 丁正勤)

编辑: 廉昕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