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大涨引发买卖双方违约风险

22.03.2016  08:47

  春节过后,苏州房价发起了更猛烈的一轮上涨。这给二手房市场造成了很大波动,也产生了很多新的纠纷。很多买房者前来咨询,称原来已经跟卖方签订了购房协议,现在卖方不想卖了,问怎么维权。他们中,有的刚刚交了定金;有的已经办理了网签,但房东不肯过户,或者要求加价;有的已经过户,但房东不肯领房款拖延交房。也有房主咨询自己违约需承担多少违约责任。

  据统计,近一个月来,吴中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的纠纷案件达到45件,已经占到了总咨询量的9%,平均一个工作日两件,最多的时候一天有4-5件。由于房屋价格上涨过快,卖方宁愿选择承担违约责任,也要解除合同。

  在此,律师提醒广大购房者:如果交了定金后卖方违约,购房者可以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房价上涨给其造成的实际损失,三者择其一进行主张;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网签,买方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手续,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在此也提醒售卖方,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随意加价在法律上是得不到支持的;另外,作为卖方在违约前需理性衡量违约所要付出的成本: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购房者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买方可以要求按照实际损失主张赔偿,包括其买房不成导致支出增加的损失。刘贵娟

编辑: 吴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