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报》盐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两学一做”推动法治房产建设

14.09.2016  11:35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江苏省盐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五项措施引导党员学做结合、以学促做、以行践知,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法治房产建设,推动部门各项工作落实,取得了良好成效。

深入学习,筑牢党员干部思想根基。该局领导学在前,带动面上学。通过党委中心组、支部党课、干部学习大讲堂、专家辅导、个人自学、心得交流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尤其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今年“七一”重要讲话,领会精髓要义,把“不忘初心”转化为继续前进的强大动力。学习中,该局领导和中层干部注重入耳入脑,努力补足精神之“”,做到学而懂、学而信、学而用,不断把思想认识提高到新水平。既进一步强化底线意识、增强严守党纪国法的自觉性,又不断强化高线追求,更加明确做合格党员的具体要求和责任担当,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进一步提振党员干部争创一流民生安居业绩的精气神。

强化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法治房产水平。该局以“两学一做”促依法行政,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强法治培训,增强党员干部法治意识,使其更加懂法、信法、守法和尊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大执法力度,依托行政执法,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和企业行为。整顿治理房产中介队伍,上半年依法办案7件,办案准确率达100%。加强执法制度建设,严格执法裁量基准,强化执法队伍管理,严格规范权力运行,阳光操作,推进各项政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审批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依法依规化解和处理各种涉房矛盾,认真及时答复市长信箱、市政府12345热线平台交办的信访件,上门走访,化解矛盾,维护好投诉群众的正当权益。今年以来,该局房产热线共受理来电来信5127件,按期办结率、反馈率100%;办件回访808件,满意率100%。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把法治房产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以典型为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该局积极开展向焦裕禄、杨善洲、谷文昌、郭明义和中国好人、江苏好人学习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与先进模范人物比党性、比作风、比服务、找差距、查原因、明方向,并于7月1日举办了房管系统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在报告会上,经层层筛选出来的7名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朴实而感人,彰显了他们乐于奉献的人生追求、进位争先的进取精神、勇于担当的崇高境界和真情服务的优良品德。这种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大家的方法,深深地感染了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标杆、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的自觉性,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强化问题导向,坚持边学边改。该局积极发挥基层党支部的主体作用,坚持把解决问题贯穿始终,做到查问题要深、改问题要真。从局主要领导人开始,在学习中紧密联系实际,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以党小组民主生活会的方式对照党章党纪党规,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先个人自查,然后其他党员帮助排查。截至目前,该局共查找出系统内党员干部党性观念、宗旨意识、遵纪守规、道德操守、服务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39个,由各党支部列入台账,限期整改,督察销号。经过整改,该局少数党员干部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责任心差、工作落实不力、服务群众不优的状况已得到明显改变,居民群众、基层和企业对各项涉房服务工作的满意度从87.9%提升到98.3%。

做合格党员,把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在各项工作中。该局党员干部自觉以合格党员标准规范要求自己,努力把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在提升效能、服务群众和促进发展上。紧紧围绕该局年初出台的八大类54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把各项工作按职能分解到分管领导、相关处室(单位)和具体责任人,严格督察、按月公布完成进度。局领导干部发扬“带头干、一起干、抢着干”的“三干”作风,深入到基层一线,化解矛盾,克服困难,推动工作,全局上下形成了“人人争先、个个奋勇”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至8月底,该局保障房建设和老旧小区整治等均完成了省、市政府下达的任务,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取得明显成效。1~8月,全市商品房销售841.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6%,其中商品房销售705.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8.7%,去库化周期由去年底的18个月缩短到目前的12个月。在今年6月23日龙卷风冰雹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该局领导率领房屋安全鉴定技术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灾区,头顶烈日,每天工作14个小时以上,前后5天,共完成594户、634幢、67941平方米受灾房屋安全排查工作,为灾区灾后重建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全体干部职工为灾区捐款10.09万元,为灾区人民送去温暖。该局党员干部还三次深入到射阳县海河镇海关居委会和陈墩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调研走访慰问了70户贫困农民家庭,每户捐赠500元,并尽心尽力帮助农民开辟致富门路,受到基层干群广泛好评。

李修印 施海燕/文

2016年9月9日《中国建设报》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