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15名房东店主不配合消防整改 被行政拘留

30.09.2015  19:07

  老式落地房、无隔断合用场所……这些威胁住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消防隐患,亟须大力整改。但是要完全整改谈何容易,房东、店主不配合怎么办?

  近日,记者从瑞安塘下派出所获悉,九月以来至今塘下镇已有15人因严重不配合消防整治工作而被行政拘留。

  那么问题来了,在哪些情况下,房东或店主会因不配合消防整治被拘留呢?塘下派出所的民警告诉记者,被拘留的这15名房东,大部分都是以下两种情况。

  擅撕封条店主被拘留10日

  9月7日下午,塘下派出所、塘下消防站组成联合执法队进行消防日常排查,在花园村罗凤东路的一家店铺,发现该店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这是一幢3层落地房,一楼是电机维修店,二楼住宿。店主为陈姓两兄弟。

  这家店铺的疏散通道被堵住,一楼生产场所和二楼生活场所没有隔断。执法人员立即查封了店铺,责令陈氏兄弟立即整改,并告诫他们绝对不能擅自拆封。

  两天后,执法人员再次巡查时发现,这家店铺的封条下半段已经被扯开。执法人员多番询问后,陈氏兄弟的大哥陈甲承认了封条是他早上撕掉的。因为一个客户需要拿回存放在店铺里电机,陈甲以为自己偷偷撕掉一点封条进去拿电机会神不知鬼不觉,怎料没几分钟就被发现了。最终,陈甲被处以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可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店主、房东确有需要进入或使用被查封场所的,应该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公安机关进行解封,不可擅撕封条。

  屡令不改房东被拘留5日

  今年7月份,执法人员在塘下塘西村中心南街一间6层老式落地房发现,该房屋结构为木质等易燃材料,有五六名租客租住。如果发生火灾,大火瞬间就会将房屋烧塌,租客将无处可逃。执法人员立即责令房东进行整改,房东满口答应。

  几天后再次排查,房东根本没有整改。执法人员再次谈话,房东随后安装了灭火器、消防应急灯等消防配件。但过了一段时间,房子仍然没有整改完毕,这时房东表示,不打算整改了,准备让租客搬走。

  这样折腾了好几次,但9月7日,执法人员却发现该房不仅没有整改好,租客还增加到了十几个人。执法人员对该房东执行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日以下拘留。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房屋,如果无法整改,就应该立即腾空,不要为了一点点的租金利益而悔不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