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座谈会在南京召开

23.02.2017  19:04

 

 

2月21日至22日,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座谈会在南京召开。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志强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到会并致辞。司法部戒毒管理局局长曹学军及各省(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戒毒局局长和司法部戒毒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刘志强在会上指出,加强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进一步推动戒毒工作健康发展、全面提高工作水平的迫切需要,提高教育戒治质量、保持场所安全稳定的内在要求,建设过硬队伍、提升战斗力的长远之计。他要求各地建立科学、统一、规范的戒毒工作流程和标准体系,打造戒治科学、执法公正、管理精细、安全有序、功能完备的规范化戒毒场所,促进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水平整体提升。他还强调,要科学把握规范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健全完善分别分期分级管理方式和相对统一的戒毒管理模式和安防体系,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创新教育矫治方式方法,加强场所医疗机构建设,规范身体、心理、劳动等康复训练工作。要紧紧抓住推进规范化建设的关键环节,建立科学、协调、严密的工作制度标准体系,不断加强信息技术支撑和工作保障,切实提升民警队伍的能力素质,把解决事关戒毒工作长远发展的难题作为推动工作的着眼点、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强化基层意识,使各项政策和部署更符合基层实际。要切实加强对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树立全局意识和整体意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持之以恒地全面推进规范化建设。

柳玉祥在致辞中介绍,近年来,江苏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工作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大力推进矛盾纠纷调处、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法治宣传教育等“四个全覆盖”体系建设,加快刑罚执行和戒毒执法体系、法治服务体系、基层基础体系、工作力量体系等“四大体系”融合发展,有效提升基层实战能力和服务水平。作为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重点之一,江苏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要求,转变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和管理方式,健全戒毒管理组织结构,完善戒毒工作制度体系,加快推进场所基础设施改造,推行“四三二”戒毒矫治模式,创新实施解戒回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推动民警业务能力转型,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省戒毒场所整体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期间,与会代表还实地考察了省女子戒毒所、大连山戒毒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