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

26.10.2017  20:28

10月25日,党委书记、院长夏锦文主持召开党委会会议,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樊和平副院长、吴先满副院长、章寿荣副院长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会上,夏锦文书记传达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八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八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

夏锦文书记指出,党的十九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等重大政治论断,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提出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确定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目标,对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全面部署。党的十九大为我们党带领人民奋发图强、团结奋斗指明了前进方向,奠定了重要的思想政治基础,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夏锦文书记强调,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院当前最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全院要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全院学习会、专家宣讲辅导、部门集中学习、党支部学习等多种形式,及时传达、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到各项工作中。要注重学习成果的转化,在严格依据和规范引用党的十九大文件中的重要提法、概念和论断的基础上,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质,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决策咨询和理论宣传阐释,努力为推进江苏“两聚一高”新实践,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贡献更多、更好的智库成果。